為了群眾安居樂業
——我市強力推進平安建設基層基礎工作回眸
去年以來,我市以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為契機,先后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堅持抓重點帶全局、抓規范促提升,平安建設基層基礎工作得到長足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根基更加牢固。
以基層管理服務平臺規范化建設為依托,完善基層服務管理網絡。我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社會管理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意見》,管理服務平臺實行兩級設置,鄉鎮(街道)設立社會管理服務中心,村(社區)設立社會管理綜合服務站。鄉鎮(街道)社會管理服務中心獨立成院,設“一辦三中心”(行政便民服務中心設民政、人社、綜合代辦咨詢服務等窗口,負責便民為民服務工作;群眾工作服務中心設信訪接待、法律宣傳服務窗口及矛盾糾紛調解室,負責信訪接待、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治安管理服務中心設平安創建辦、網格管理辦等,負責社會管理和平安建設的各項日常事務;綜治辦負責統籌協調三個中心日常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強化督促檢查,推動措施落實)。村(社區)社會管理綜合服務站設代辦幫辦窗口、咨詢服務窗口以及創建辦、網格辦、調解室等,將鄉鎮(街道)“一辦三中心”工作職能向村(社區)延伸。規范辦事程序,對群眾申辦事項做到符合條件的立即辦理、材料不齊的指導辦理和跟蹤服務幫代辦理。對每個窗口定人定崗,實行統一管理,對于人員不在崗、效率低、不作為的,接受群眾監督,計入考評成績,作為年終評先晉級的依據。目前,全市196個鄉鎮(街道)全部建立了社會管理服務中心,90%以上的中心符合規范化標準,80%以上的村(社區)建立了綜合服務站,在基層平安建設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以網格化管理為手段,提高基層服務管理水平。我市出臺了《關于加強城鄉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實行分級筑網,鄉鎮(街道)為一級網格,村(社區)為二級網格,三級網格為基礎網格,配備網格長一名、網格員若干名,承擔信息采集、社情收集、矛盾化解、治安巡防、民生服務等職責。每個基礎網格要做到“六有”(有辦公用房、有網格長和網格員亮相欄、有網格示意圖、有管理服務項目、有工作制度、有“回音壁”)。建立了日巡查制度,網格長每天巡查一遍,了解社情民意,解決矛盾問題;建立了民情日志制度,對已解決的、未解決的矛盾問題做到心中有數,未解決的跟蹤催辦;建立分級辦理制度,對本級無法解決的矛盾問題逐級向上反映,落實工作責任;建立民情回應制度,及時向群眾反饋矛盾糾紛、民生問題處理情況;建立問責制度,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的,屬于哪一級,追究哪一級相關責任人責任。目前,全市各鄉鎮(街道)網格化管理試點工作已近尾聲,并向面上展開。
以健全排查化解制度為保障,實現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我市出臺了《關于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若干制度》,健全完善了糾紛排查、信息報告、分流交辦、協調會議、評議化解、糾紛裁定、依法處置、督察督辦、責任倒查、考核獎懲、風險評估十一項制度,推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堅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點排查相結合,加強分析研判,根據糾紛性質、范圍、大小等,建立工作臺賬,落實調處責任,限期解決到位。市、縣每月召開一次協調會議,對重大矛盾問題進行協調督辦;對調成的矛盾糾紛,由法院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進行確認;對復雜疑難矛盾糾紛,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專家進行公開評議,促進糾紛的有效解決。實行紅、黃、綠三色督辦制度,黃色表示正在辦理,綠色表示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紅色表示在規定時限內未辦結,對沒有按期辦結的,及時催辦、督辦,直至糾紛徹底解決。
以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為載體,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平安建設的積極性。我市出臺了《關于深入推進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和《關于進一步深化基層平安建設“雙創”活動的實施方案》,在開展“平安村”、“平安社區”基層“雙創”活動的基礎上,廣泛開展“平安鄉鎮(街道)”、“平安學校”、“平安單位”、“平安企業”等基層創建活動。對每一項創建活動都細化為六項具體標準,明確創建措施,確保創建實效。實行分層創建,縣區負責“平安鄉鎮(街道)”創建活動,鄉鎮(街道)負責“平安村(社區)”、“平安企業”、“平安校園”、“平安單位”創建活動,村(社區)負責“平安小區”、“平安樓院”、“平安家庭”、“優秀平安志愿者”創建活動。實行星級評定,每月對六項標準完成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評比,全部合格為六個星,有一項不合格的減少一個星,及時公示評選結果,接受群眾監督;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實行“三級管理”,優秀等級、一般等級、落后等級分別用紅、黃、黑三色進行公示;每半年進行一次排序,表揚先進,鞭策后進,推動工作;年終根據日常工作情況,確定出創建活動先進,進行表彰獎勵。
以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為支撐,增強社會治安動態管控能力。我市出臺了《關于加強技防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對監控探頭、監控平臺、系統建設、傳輸方式等統一技術標準,確?;ヂ摶ネ?、聯網運行。要求年底前,市、縣、鄉、村四級技防設施實現全覆蓋,技防監控系統完成升級改造。提出對鄉鎮(街道)技防建設率先完成的,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進行獎勵。目前,全市共投入資金1.65億元,80%的鄉鎮(街道)已完成了技防升級改造,所有縣城實現了全覆蓋,75%的村實現了全覆蓋。我市出臺了《駐馬店市專職治安巡防隊管理辦法》,要求市城區、縣城區、鄉鎮(街道)巡防隊員人數分別不少于600人、100人和20人,由鄉鎮(街道)綜治辦負責管理、檢查和監督,公安派出所、社區民警進行業務指導,鄉鎮(街道)負責考核和安排其日常工作,全面實行“巡防通”進行管理。巡防隊員工資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由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財政分級承擔,工資標準在1000元以上,交納三金,并根據鄉鎮(街道)績效考核情況按月發放,確保作用充分發揮。
以開展“大走訪”活動為抓手,提升公眾安全感。我市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出臺了《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大走訪”活動的通知》,實行重點走訪、集中走訪、分散走訪相結合。重點走訪由市綜治成員單位分包聯系全市53個落后村(社區),幫助治亂、治癱、治窮,提升基層黨組織黨員凝聚力和戰斗力;集中走訪由縣區綜治成員單位工作人員每半年走訪一遍,分散走訪由鄉、村干部包片包戶每季度走訪一遍。通過進村入戶,走訪群眾,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拉近了干群警民關系,促進了農村和諧穩定。
基層穩則大局穩
邱學忠
在新的歷史時期,經濟發展日新月異,改革任務日益繁重,隨之出現的各類基層矛盾糾紛也日益明顯。如何有效化解基層糾紛,做到矛盾不上交,促進社會穩定和諧,成了推進新時期社會發展,加快社會文明進程的首要任務。
筆者認為,基層矛盾的化解關鍵在于政府的引導、群眾的參與、機制制度的落實和行之有效的調處措施。總的來說,必須堅持以群眾為基礎,以制度為保障,圍繞矛盾排查化解及解決問題為核心,進行有效矛盾化解。要確?;饧皶r、處理有力,避免矛盾上交及事態擴大,筆者認為應當注重從以下幾方面工作開展。
矛盾苗頭在于“查”。各類矛盾都有其存在的根本原因,加強日常排查是解決出現矛盾的關鍵所在。各級單位應整合資源,依靠基層干部,圍繞群眾開展各類矛盾糾紛排查,高度重視群眾來訪,及時摸排掌握各類矛盾信息,加強矛盾預測及預防工作。對于廣大鄉鎮基層一線來說,就是要切實做到“大事不出鎮、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矛盾根源在于“調”。對于出現的各類矛盾糾紛,基層一線干部應主動作為,積極與相關部門配合,做好矛盾工作的調處及化解工作。利用有效可行的措施及手段,努力減少矛盾糾紛,避免矛盾升級,將各類矛盾糾紛處理化解在萌芽狀態,從根本上處理解決好矛盾。同時,對于已經激化的矛盾及無法避免的矛盾事件,應根據實際建立相關的預防機制,確保第一時間及時處理和應對。
矛盾本質在于“導”。由于基層群眾存在文化水平及對各類矛盾糾紛認知程度的差異,很多矛盾的激化不是因為工作沒有做到位,而是個人思想認識不夠,導致矛盾事態不斷擴大,個別出現偏激等行為。因此,加強正確的輿論導向和正確的思想引導,也是做好矛盾化解的基本條件。
總之,筆者認為,矛盾多是爆發在基層群眾,作為政府應該在民生改善等方面做好、做實工作,出了問題就要注重正確引導、及時化解。有了政府扎實的工作,加之國民素質的逐步提升,構建真正的和諧社會這一目標一定能早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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