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司法權威,保障當事人勝訴權益,正陽法院執行局充分利用節后返崗關鍵期,于10月12日開展了集中執行專項行動。本次行動聚焦涉民生、涉金融、涉企業等重點案件,通過強化財產查控、突出失信懲戒、用足強制措施,重拳打擊逃避、抗拒執行行為,以高壓姿態向社會傳遞"守信路路暢通、失信寸步難行"的鮮明導向。

剛柔并濟,打好施策“組合拳”
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中,被執行人王某在判決生效后,拒不履行并更換聯系方式、長期外出不歸,導致案件執行陷入僵局。正陽法院執行干警精準研判,利用中秋國慶雙節被執行人可能返鄉過節的有利時機,于節后突擊上門,成功將正準備再次外出的王某堵在家中。王某原以為假期結束已過“風險期”,對法院干警的突然到訪深感意外。經執行法官現場釋法明理,王某認識到錯誤,當場聯系親友籌借資金,全額履行了5萬元款項,本案得以順利執結。
案例二
在一起勞務合同糾紛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劉某認為案件標的額僅3000余元,心存僥幸,試圖拖延履行。執行法官并未因案小而不為,而是在找到劉某后耐心向其闡明法理與后果:拖延履行將導致遲延利息累積,并可能因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面臨信用懲戒,最終“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同時,法官也為其指明出路,告知若主動履行可避免對今后生活和工作造成長期負面影響。經法官近一小時的釋法明理,劉某深受觸動,認識到法律的嚴肅性,當場表示:“我認識到錯誤了,愿意立即履行義務”,并當場結清了全部欠款。
案例三
在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中,被執行人周某因事故需賠償申請人8.9萬元。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經法院調查,周某確因事故后自身傷病治療、失去主要收入來源,暫無力一次性履行全部賠償義務。執行法官未簡單采取強制措施,而是主動組織雙方協商,充分說明周某的實際困難與積極履行的意愿,引導申請人理解其處境。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周某先行支付2萬元,剩余款項按月分期支付。該方案既保障了申請人權益的逐步實現,又為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留下合理空間,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執行過程

戰果豐碩,全力兌現“勝訴權”
本次集中執行行動,出動干警30人,警車4輛,現場調查23處,查找被執行人14人,依法拘傳被執行人6名,拘留被執行人1名,實際執結案件5件,達成和解7件,執行到位金額23萬余元。
下一步,正陽法院將繼續保持執行工作高壓態勢,為營造誠實守信、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貢獻更加強勁的司法力量。
我們正告所有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是唯一正確選擇!同時呼吁社會各界繼續支持法院執行工作,共同筑牢誠信根基,守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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