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報記者賈鵬虎通訊員王朝坤王磊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4日晚,王某和朋友在濮陽市某燒烤攤聚餐,其間喝了兩瓶500ml的啤酒。聚餐結束后,王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車回家,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經專業鑒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13.25mg/100ml,雖超過80mg/100ml的醉駕標準,但未達到180mg/100ml的“嚴重超標”閾值。然而,公安機關進一步核查發現,王某系無證駕駛。
判決結果
2025年4月,該案由公安機關移送至華龍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全面核查證據后認定,王某的無證駕駛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從重情節,遂于同年5月8日依法向華龍區法院提起公訴,并建議判處拘役一個月的實刑。法院經審理,采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最終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王某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檢察官說法
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雖未達較高水平,但其無證駕駛行為直接觸犯關于不適用緩刑的剛性條款。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全面核實了血醇鑒定意見、駕駛證信息等關鍵證據,并綜合評估王某是否具備自首、認罪認罰等從寬情節,最終認定,無證駕駛作為從重情節已排除緩刑適用空間,故依法提出實刑量刑建議。
免責聲明: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廣視網、駐馬店融媒、駐馬店網絡問政、掌上駐馬店、駐馬店頭條、駐馬店廣播電視臺)”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凡是本網原創的作品,拒絕任何不保留版權的轉載,如需轉載請標注來源并添加本文鏈接:http://www.468188.com/fazhi/show-124-370354-0.html,否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