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取締、一規范”整治露天燒烤
取締炭火燒烤 推行“無煙燒烤”
燒烤經營時間為18:30~23:00
8月1日起,市中心城區的露天燒烤將全部取締炭火燒烤,推行“無煙燒烤”,且只能在每天的18:30~23:00從事經營活動。
為加強對露天燒烤經營行為的管理,優化城市環境,改善市區空氣質量,建設美麗駐馬店,市政府出臺了《露天燒烤專項整治集中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即日起,市中心城區露天燒烤專項整治集中行動拉開帷幕。
取締炭火燒烤 取締占道經營
按照《方案》,此次整治行動的整治范圍為:南起汝河大道(東源路)、北至創業大道、西起高鐵線、東至中原大道的中心區域。
對于從事露天燒烤的業主,要按照“兩取締、一規范”的要求進行依法整治。“兩取締”是:取締炭火燒烤、取締占道經營。“一規范”是:規范燒烤業主的經營時間、桌椅擺放和環境衛生管理。
取締炭火燒烤,就是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市中心城區從事炭火燒烤經營。燒烤業主要取締炭火燒烤爐具,并一律使用液化氣或電燒烤爐具。
之前,一些燒烤業主在店外經營時,甚至將桌椅擺放在快車道上,嚴重阻礙了交通。8月1日起,燒烤業主經營時不得占用機動車道、慢車道、人行道,要保證道路暢通。
此外,《方案》還對經營時間進行了規范:燒烤業主只能在每天的18:30~23:00從事經營活動,并且不能在行道樹上拴、掛任何招牌,收攤時還要將衛生打掃干凈。
8月1日起,市中心城區全面取消炭火燒烤
露天燒烤專項整治集中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即日起至7月31日為宣傳發動階段,各區政府(管委會)按照《方案》要求,逐戶宣傳整治行動的意義,督促燒烤業主自覺更換燒烤爐具。
8月1日起,市中心城區全面取消炭火燒烤。各區政府(管委會)將組織聯合執法隊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違法、違規、經營無序的燒烤業主下發《行政處罰先行告知書》,責令其按照“兩取締、一規范”的要求限期整改。對拒不履行《行政處罰先行告知書》內容的燒烤業主,有關部門將依法進行取締、查處。
9月以后,各區政府(管委會)要結合實際情況設置夜市廣場,引導燒烤業主入場規范經營。
此外,市“四城聯創”指揮部辦公室還將露天燒烤專項整治集中行動納入中心城區建設和管理的考核內容,定期督導,每周進行考核,并將公布考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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