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駐馬店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6年4月14日
2016年駐馬店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
實 施 方 案
為加快推進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確保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推進市中心城區重點城建項目、組團連通工程項目、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和民生項目落地,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為主要任務,堅持依法依規、和諧拆遷,先急后緩、交叉推進,先征后拆、拆治并舉,統一政策、嚴格標準的原則,統一組織、分區實施,以區為主、部門配合,集中力量、穩步推進,全面按時完成項目區域內的征地拆遷工作任務,為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環境。
二、工作任務
(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重點是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市中心城區七大功能片區項目、2015年以來的市政基礎設施續建項目、2016年計劃新開工建設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
(二)城市組團連通工程項目。
重點是市委、市政府研究確定的市中心城區段城市道路外延和內聯道路連通工程項目。
(三)重大招商引資及工業項目
重點是近年來市、區(管委會)重大招商引資及工業項目。
(四)民生項目
重點是新建和續建的醫院、學校、居民安置和“三改”等項目。
三、時間安排
2015年4月15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面完成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任務。具體安排為: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分級進行征地拆遷工作動員,進行安排部署。各項目建設指揮部和各區政府(管委會)成立專門機構,廣泛開展宣傳。組織相關人員在征地拆遷區域張貼公告、方案,設立宣傳牌、宣傳標語等廣泛宣傳政策法規。各新聞媒體要及時開設專欄專題進行宣傳報道,在征地拆遷區域形成家喻戶曉、老幼皆知,人人參與拆遷,戶戶積極動遷的良好氛圍。
(二)征地補償階段(20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
認真開展征地拆遷手續辦理工作,現場摸底調查工作,完成征地拆遷補償資金預算編制核定,制定切實可行的征地拆遷補償方案,實施補償工作。做好征地組卷報批等有關工作。
(三)集中拆遷階段(2015年6月1日至8月31日)
各區政府(管委會)按照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征地拆遷工作,按照先拆“違”、后拆遷,邊拆“違”、邊拆遷的原則,迅速掀起拆遷高潮,確保按時按量完成征地拆遷任務。
(四)考評獎懲階段(20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市政府根據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評驗收,按照《2016年駐馬店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考評獎懲試行辦法》實施獎懲。考核工作在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核組具體實施。
四、責任分工
市級項目工程按照如下責任分工辦理。各區項目工程由各區參照此責任分工自行確定。
(一)辦理征地拆遷手續工作
責任部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
工作職責:1.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辦理征地手續,并出具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證明材料。
2.市住建局負責協調辦理國有土地房屋征收手續。
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財政局。
工作職責:1.市發改委負責提供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文件,并出具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證明材料。
2.市規劃局負責發放規劃定位通知單、規劃定位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征地拆遷范圍圖,并出具符合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的證明材料。
3.市財政局負責出具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到位證明材料。
(二)前期準備工作
1.現場勘界、定位放線工作
責任部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
配合部門:驛城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開發區、市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工作職責:市國土資源局進行土地勘界,市規劃局進行定位放線,各區政府(管委會)配合。
2.現場摸底調查工作
責任部門:驛城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開發區、市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配合部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管中心、市房屋征收辦等部門。
工作職責:由各項目開發建設指揮部牽頭,市住建局協調相關部門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的權屬、結構、種類、數量及現狀進行現場核實。
3.征地拆遷補償預算編制工作
責任部門:市住建局。
配合部門:驛城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開發區、市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工作職責:市住建局組織編制征地拆遷補償預算后,由各區政府(管委會)上報市政府審核。
4.核定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工作
責任部門:市財政局。
配合部門:市監察局、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管中心、市房屋征收辦等部門。
工作職責:市財政局組織對各項目的征地拆遷補償資金預算報告進行核定、撥付。
5.制定征地拆遷補償方案工作
責任部門:驛城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開發區、市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配合部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管中心、市征收辦等部門。
工作職責:各區政府(管委會)擬定各項目征地拆遷補償方案,報市政府組織論證后批準實施。
(三)征地拆遷實施工作
責任部門:驛城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開發區、市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工作職責: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的征地拆遷補償工作,按照規定的時限和要求完成征地拆遷補償工作任務,并負責做好信訪維穩工作。
配合部門及工作職責:
1.市國土資源局負責集體土地的征收及地面附屬物的拆遷與補償工作中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2.市住建局負責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進行協調、監督和指導。
3.市規劃局負責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未登記建筑的調查、認證和處理。
4.市財政局負責對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的使用實施監督指導。
5.市監察局負責對參與征地拆遷補償工作的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
6.市信訪局負責妥善處理征地拆遷信訪問題。
7.市住房管理中心負責對房屋產權證的鑒別及拆遷后的產權證件的注銷工作。
8.市公安局負責征地拆遷過程中發生的治安案件的處理,切實維護好征拆秩序,并負責做好房屋征收范圍內人員的戶籍遷移工作。
9.市政府法制辦負責征地拆遷工作中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審核把關和宣傳、解釋工作,負責征地拆遷工作中出現的各類行政復議案件。
10.市房屋征收辦公室負責做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征地拆遷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征地拆遷力度。各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強化主體責任,圍繞目標任務,集中力量、形成合力、創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迅速掀起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高潮,按照明確的完成時限推進征地拆遷工作。堅持拆治并舉,治違先行,以拆違促拆遷。對個別釘子戶、難纏戶要查清情況,分類別依法強制拆遷;同時要注重營造強大輿論宣傳聲勢,確保按時完成征地拆遷工作任務。
(二)加強協調要素保障。各相關部門和單位牢固樹立全局觀念,圍繞既定目標,立足各自職責,全力以赴推進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對受土地、規劃、資金等方面因素影響的項目,“四區”和市直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切實做好項目前期規劃、土地報批、土地指標爭取、資金籌措撥付、群眾安置點建設等工作,確保未實施項目早日開工。
(三)嚴格執行政策標準。征地拆遷安置工作政策性很強,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嚴格執行上級政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實事求是,陽光操作。政策執行要嚴,統一征地拆遷補償標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標準,不能出現同一個項目、同一個鄉辦或同一個村出現不同標準,決不允許亂開政策口子制造矛盾,給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嚴格按照規劃的征地拆遷范圍實施,征地拆遷檔案資料要完整、清楚。市直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各區制定的項目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的審核,確保市中心城區重點建設項目拆遷補償安置政策一致、標準統一。
(四)嚴格征拆工作程序。嚴格程序、規范運作,認真履行告知、確認、聽證、公告等程序,堅持依法依規拆遷。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暢通被拆遷群眾反映問題、表達訴求的渠道。對項目征收補償方案要充分進行論證,征求公眾意見,并對房屋征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依據法律、法規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向社會公布,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加強溝通、宣傳、引導,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務求自愿拆遷、主動拆遷、和諧拆遷,堅決杜絕方法簡單粗暴、違法違規強制拆遷。
(五)提升征拆工作能力。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黨員干部的培訓學習,切實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工作人員要做到熟悉政策標準、掌握科學方法,確保在征地拆遷工作中依法行政、按程序操作;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切實做好摸底工作;要充分調動項目所在地單位和黨員干部的積極性,切實發揮其模范帶頭作用,認真搞好征地拆遷安置工作;要認真搞好宣傳工作,吃透精神、講明政策、規范運作,確保征地拆遷安置工作落實到位。
(六)加大督導問責力度。為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確保拆遷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進行,市政府督查室要聯合市直部門組成督導組加大督導力度,按照明確的重點項目征地拆遷任務完成時限和考核獎懲辦法,強化督查和考評力度,加強組織協調,增強督查頻率,注重工作效果,深入征地拆遷現場實地督促檢查,定期對各區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項目拆遷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切實督促各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征地拆遷任務。
附件:1.2016年驛城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任務分配表
2.2016年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任務
分配表
3.2016年經濟開發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任務分配表
4.2016年市產業集聚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任務分配表